如今,获得各类工作签证顺利留美工作变得越来越困难,美国雇主和雇员也是各种竭尽所能发掘合法途径,来留住杰出人才。而EB-1A杰出人才签证,一直被认为是合法移民美国的最佳途径。
今年年初,美国移民局官方第一次公布了EB-1类别的申请数据。数据反映,在2009财年至2017财年内,EB-1类别的申请数量和批准数量逐年递增,I-140申请批准率保持85%以上。自2018财年开始,美国移民局大幅提升EB-1A和EB-1C的审批条件,导致EB-1申请的批准率大幅度下跌。其中,EB-1A的批准率由2018财年的39%降至21%。
(截图来自美国移民局官网)
此外,根据我所长期以来接触到的案例以及移民签证相关咨询,我们发现很多申请人对EB-1A签证并不完全了解,从而认为自己的资历不足以申请该类签证。为了让大家对EB-1A签证有更深入的了解,从而更好地判断自己是否符合申请要求,增加申请获批的成功率,我所移民部合伙人科洛杰律师对EB-1签证进行了深度剖析,来帮助各位有意向的申请人对EB-1A的申请资质有一个更好的理解。
申请EB-1A应具备什么样的资质?
EB-1签证申请拥有很多优势,比如无需雇主支持,排期时间较短等。当前,在H-1B和EB-5等签证越来越难获得的情况下,EB-1的申请变得越来越热门。然而,EB-1也是最难获取的绿卡种类,在移民方针紧缩,签证审查严格的大环境下,变得愈加困难。
EB-1A为杰出人才签证,要求申请者提供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领域拥有国内或国际认可的杰出才能的证据。
In immigration law, extraordinary ability applies to an individual who is among the 'small percentage' who have risen to the very top of their field, have sustained national or international acclaim, and whose work will prospectively benefit the United States. "
科洛杰律师指出了EB-1A申请中“杰出才能”的定义。在移民法中,杰出才能适用于在领域内少数部分拥有尖端技术的个人,并且获得了国内或国际认可,其贡献可能有利于美国国家利益。此类贡献最直接的表现方式便是赢得国际主流奖项,比如诺贝尔奖,奥林匹克奖牌或普利策奖等。
但这些奖项并不是大多数申请者具备的。对于绝大多数没能足够幸运获得如此殊荣的申请者来说,这些申请者需要证明他们符合以下十项中的至少三项:
在领域内获得国内或国际认可的奖项;
领域内著名协会的会员,通常该类协会有非常高的入会标准;
申请者在领域内成就的发表物,在专业期刊或主流期刊发表;
申请者参与相关领域人才作品的评审;
有关申请者原创性贡献的证明,通常是在科技,学术,艺术,体育或商业领域主流期刊的发表物;
领域内学术文章发表在专业期刊或其他主流媒体(国家报纸杂志等);
申请者的作品在重要展会展出;
在有杰出声誉的组织或公司内担任重要职位;
领域内高薪的证明;
取得商演成功的证明,可通过票房或专辑,录像制品等的销售记录来证明。
这些标准如何实现将取决于申请者所在的领域。例如,一名文章广泛发表的科学家通常可以达到标准5(在科技领域的原创性贡献)和标准6(学术文章的作者)。申请人需要作出有关发表物为原创,并且具有影响力的证明。通常需要展示该杂志的影响范围和排名状况,以及该发表物的引用状况。
对于艺术家而言,通常是符合标准7(作品在重要展会展出)或标准10(在商演中取得商业成功)。申请者需要和律师进行探讨,对自身条件进行一个细致的审查,从而决定提交何种类型的材料来符合申请标准。若该领域属于冷门领域,并且以上标准无法满足,一个有战略眼光的律师将设法提供类似的证据去达到标准。
"The extraordinary ability visa is a marvelous opportunity for foreign nationals and employers to obtain permanent residence for themselves or their employees, but it requires a significant commitment to working closely with an immigration lawyer with experience and expertise in order to make a convincing case. "
科洛杰律师表示,杰出人才绿卡对于外国人和雇主来说是为他们自己或雇员获得永久居留权的一个绝好的机会,但申请人需要与有经验和专业知识的移民律师密切合作,才能递交令移民官信服的案例。
专业律师可通过申请人的自身情况,来判断申请人的文件和成就是否符合标准,或申请人是否需要在申请之前进行进一步职业发展。律师也可以建议申请人进行选择,例如O-1特殊人才签证或H-1B工作签证等,这些签证也能在日益具有挑战性的移民环境中满足个人或雇主的需求。
EB-1杰出人才签证申请的条件具有较大的个体差异性,很难根据规定条件一概而论。我们在此提醒各位申请人,如果您有意愿申请该类别签证,请尽早联系专业律师,针对您的个人情况进行评估。若您有意向申请EB-1签证,而没有经过专业评估,欢迎点击此处与我们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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