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士顿咨询集团(BCG)于今年6月10日发布了第22次的年度全球财富报告。报告称,2020年全球财富在新冠疫情大流行期间仍然猛增,个人持有的金融资产跃升了8.3%,达到创纪录的250万亿美元。以中国为例,2007年至2017年间,中国私人财富总量增幅近200%,增速为全球之最。
即使在新冠疫情席卷全球的环境下,市场不仅没有变得萎靡不振,反而在一轮新的储蓄潮以及银行的利率支持政策中不断增长,达到了历史最高水平。在经济的快速发展下,高净值人群对财富管理的要求逐步由保值增值过渡到财富传承等方面。《私人财富报告》显示,当前中国高净值人群需求的综合化、多元化程度加深,在个人需求之外,还延伸到家庭、企业、社会等需求。
高净值人群的快速增加为信托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与此同时,中产阶级也正在异军突起。在高净值人群增加和投资主体向中产阶级延伸双重作用下,海外信托的投资需求也随着受众的增多而渐显。
信托,即委托人基于信任,将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让其以委托人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对财产进行管理或处置。随着信托制度的成熟,信托也从单纯的财产管理功能,演变成集财产管理、资金融通和社会公益等功能为一体的产物。合理的资产配置和财富增长已然成为需要关注的焦点,在资产国际化的背景下,关注海外信托的高净值人群也越来越多,催生了设立海外信托的需求。
海外信托的优势
与普通信托相比,海外信托的保密性极强,非信托参与人很难了解海外信托的具体设立情况,信托财产和信托受益人的信息能得到更强的保护。
海外信托在设立地点的选择上更具灵活性,能够充分利用各个国家不同的税收制度进行税务规划,实现信托财产的最大收益。此外,海外信托受离岸司法辖区监管,可以通过在外汇管制宽松地区设立海外信托配置海外资产,规避外汇管制。
同时,海外信托更能满足多元化需求。越来越多的高净值人群开始考虑子女留学、移民、海外投资等问题,这些都需要一定的海外资产,海外信托更能符合这些多元化的需求。
设立海外信托的注意事项
当然,设立海外信托的一些注意事项也需要囊括其中:
国家法律制度和信托监管制度:信托本质上是一种法律关系,只有在完善的法律制度下,这种关系才能得到周全的法律保护,和信托性质匹配的法律制度才能让信托的作用充分发挥。
宏观环境:包括政治环境、经济环境、海外投资政策等多方面。除了海外信托投资,包括国内所有投资都需要考虑宏观环境。
税收环境:这一点对于以税务规划为主要目的的海外信托尤为重要,其他海外信托在主要目的能够得到满足的国家中选择最终设立地点时,也会优先选择低税负国家。
委托人的家庭情况:设立海外信托时,委托人的年龄、健康状况以及其家庭关系状况是选择信托时需考量的一系列重要因素。例如,受益人自身是否具备财务管理能力,其将来的生活和事业主要是在境内或境外,以及其所从事的职业的风险程度等。
装入资产的选择:通常情况下,可以装入信托的财产种类很多,例如现金、债券、房产、公司股权、期权、人寿保险等经受托人同意的资产,但是具体要根据财产所在地点的相关法律对财产转让与登记条件的限制而最终确定。
与此同时,不同类型资产进行信托的收费也不同。以金融资产为例,存款、上市公司或者金融衍生品等在金融机构间流动性较强的资产,由于资产性质单一、受托人比较容易管理、风险较小,因而收费较低。而非上市公司股票,由于流动性较差,费用会相对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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