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美国移民局(USCIS)正式发布EB-5投资移民项目的最终改革方案,该新规于2019年11月21日正式执行。新政将投资额度进行了大幅提高:直接投资移民项目的最低投资标准从100万美元被提高到180万美元;目标就业区(TEA)投资项目的最低投资标准仍然保持为直接投资移民的50%,从50万美元提高到90万美元。新政实施后,EB-5投资移民门槛更高,申请人更加需要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
佛罗里达州EB-5投资公司于2019年11月26日向国土安全部(DHS)针对该新规向法院提出指控。该区域中心声称,数据表明EB-5新规将产生严重的经济影响,且国土安全部无权剥夺各个州确定目标就业区的权力。他们首要挑战的是国土安全部是否有权执行新的EB-5规则。
该指控包括以下内容:
尽管已有数据表明该新规会对区域中心和整个美国造成负面影响,但DHS还是制定了该规则;
该规则将阻止部分EB-5投资者进行投资,从而破坏EB-5区域中心计划的目标;
国土安全部“忽略或有意无视”表明该规则会产生负面影响的经济数据;
国土安全部无权剥夺各州权利来确定目标就业区(TEA),且国土安全部的这些决定远超出了其专业领域;
制定统一的目标就业区政策无法顾及每个州经济不景气区域的差异;
寻求EB5投资资金的开发商将被禁止在经济不景气的大城市中进行开发;
该规则将迫使投资者投资于风险较大的农村项目,而不是城市项目;
许多开发人员将离开现有项目并退出该计划;
由移民投资者为美国带来的经济收益将大幅减少或完全消失;
国土安全部声称该新规则对美国经济不会产生超过1亿美元的影响,以防止将该新规则归类为“主要规则”;主要规则将需要国会的批准,国土安全部则尝试避免国会的严格审查。
该指控的结果要求法院宣布新规则无效,并阻止国土安全部执行新规则,直到满足《规章适应性法案》要求的适当分析产生为止,同时需支付原告的相应法律费用。
其他投资类型签证
新规既已执行,前文所述针对新规的指控还不知何时能有结论。那么对于想在美国投资创业,却又无法满足新投资标准的外国投资者,这里向大家介绍E-2签证作为您的备选方案。
E-2签证是美国签发给与美国维持通商及通航条约国家的一种投资签证,申请人可持此签证赴美发展或管理其已投入实质资金的企业。申请人可以与其家人(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不论国籍)一同申请E-2签证,并获得工作许可。
E-2签证的申请条件:
1. 申请者必须具有条约国国籍
2. 申请人的投资必须是可观的投资,且申请人在投资项目中扮演重要角色(有商业控制权,占股比例51%及以上)
3. 申请人必须到美国发展或管理他的企业
E-2签证的优势:
1. 没有名额限制,无需排期
2. 审批速度快
3. 可无限延期(E-2身份一般首次有效期限是2年,但只要投资者的公司处于正常运作,其收入超过投资者及其家属的生活费用,E-2身份即可无限期被延长)
4. 拥有E-2身份的申请人的家属可以在美国取得工作权限
5. 与E-2投资人同国籍的符合条件的员工也可以申请E-2签证
符合申请条件的条约国及地区:加拿大、澳大利亚、法国、德国、爱尔兰、日本、韩国、瑞典、英国等,更多条约国及地区请点击此处进行查看。
在如今EB-5投资门槛大幅提高即将成为现实的情况下,E-2签证不乏为“曲线救国”的一个极佳选项,为您获得赴美创业经商的合法身份。如想了解E-2签证申请经典成功故事,请点击阅读《落地美国市场,新创业者们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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