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of page
Matthew Kolodziej

最新消息:EAD和AP不再一起审理,当申请无限期拖延,只有这个办法能帮你快速取得审理结果(附实例说明)

自2011年起,移民局便开始对职业移民绿卡申请人的工作许可(EAD)及回美证(AP)申请进行同时审批,但近期我们收到消息称,移民局开始将两项申请分开审理,目的是为了能够集中资源,尽量缩减对前述两项申请同时审批所需要的18到24个月的时间。


近年来,移民局在上述combo card及I-485的申请审理上确实出现了拖延的情况,使申请人无法完全享受提前获得combo card带来的便利。近期出现的combo card分开审理的情况,也让一部分已经制定好国际旅行计划的绿卡申请人不得不改变自己的出行计划。


当申请面临拖延的情况下,多数申请人会采取以下两个办法来加快移民局的审理进程:


一、支付额外的费用,让移民局加快审理:

对于经历过H-1B、O-1等非移民签证申请的申请人来说,这种方式一定不陌生。通常,移民局对申请的审理时间在3到6个月之间。通过支付一定数额的加急费,就可以让移民局在15天内给出审理结果,无疑非常便捷。但移民局的加急服务,并非适用于所有的申请。


二、向移民局递交E-reuqest询问审理进展:

这种做法也是申请人在面临久久等待情况下进行尝试的方法之一,通常可以通过在移民局网站递交e-request,或向移民局致电完成。然而,递交E-request最终结果也通常都是被移民局告知申请正在审理中,会尽快答复,请申请人继续耐心等待。

(截图来自移民局对e-request的回复)


如何让移民局快速审理:联邦催办令


若职业移民申请在移民局等待超过了18个月,且多次和移民局查询都得不到有实质意义的回答,那么申请人可以通过申请联邦催办令,要求联邦地区法院的联邦法官,下令联邦检察官调查移民局的处理情况,并汇报案件进展。通常代表被告的联邦地区检察官会在六十天内做出答复。


联邦催办令申请的第一步,是由律师向联邦法院提起对相关政府机构(如移民局)的诉讼。联邦法院受理后的第二天会确定并告知涉案各方案件审理的法官及日程。通常,该日程中会包括被告代表律师(即联邦检察官)必须做出“回复(Answer)”、“预备会议(Conference)”、“法律答辨书(Brief)”及“正式开庭(Hearing)”的时间。


我们将在下文中,向读者展示我所代表客户向纽约东区法院提出联邦催办令的实际案例,让各位职业移民申请人能更好的了解联邦催办令的申请流程。

(我所代表客户向纽约东区法院提出的联邦催办令申请截图)


(纽约东区法院确认审理法官截图)


(纽约东区法院向涉案政府部门及其代理检察官,及案件审理法官发送传唤截图)


当联邦检察官接手催办申请后,通常会在法官正式介入审理前,首先与原告律师进行沟通,确定案件的有效性、案件性质及问题所在,同时和自己代理的被告(即政府部门负责人,如移民局)沟通,查找审理是否确实出现了严重的拖延等情况。在高效的沟通下,联邦检察官通常会在60天内做出答复,此时,原告即可销案中止诉讼。

(联邦检察官就我所提交的催办申请进行答复)


(我所确认收到联邦检察官对催办申请的回复)


联邦催办令常见问题


1. 为什么这种方法这么有效,却鲜有人知?


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之一是只有一小部分取得了联邦地区法院执照的律师才可以申请催办。同时,由于催办的严肃性,及被告和审理法官在美国法律体系中级别较高,使得一些缺乏经验的律师望而却步。


2.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催办?


若申请人的案子在移民局等待超过了18个月,且多次催问始终得不到有实质意义的回答,申请人可以计划开始申请联邦催办令,促使移民局尽快对案件作出答复。


3. 办理催办令需要哪些文件?


除移民局寄来的回执函(I-797)之外,办理催办令需要有三项基本文件,来证明申请人的住址属于纽约东区或南区联邦地区法院管辖范围,移民局确实为责任主体,以及移民局的拖延超过合理时间。不同的案例所需文件不尽相同,具体材料要求应与律师进行详细咨询。


4. 申请催办,是否会对我的申请造成不利影响?


联邦法官的判案通常基于移民局的拖延是否给申请人或受益人在工作机会、投资机会、家庭团聚方面带来极大的困扰和损失,因此催办令本身通常不会给申请的审理直接造成负面影响。


实际上,移民局、国务院、劳工部及各个联邦政府部门如果出现案件久拖不决的情况,都可以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通过办理联邦催办令来尽快获得案件的答复。如果您不确定自己的申请是否适合进行催办,可与专精催办的律师取得联络,就您的申请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分析。


如您有任何移民申请及联邦催办令相关疑问,欢迎点击此处与我们取得联系!

 

JLG伯盛仲合律师事务所保留所有权利。本文全部内容的产权及版权归JLG伯盛仲合律师事务所所有,未经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载。如需转载本文内容或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联系marketing@jiaesq.com。


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反映您所属法律管辖地区的现行法律。本文内容不包含任何法律意见,且不能替代任何执照律师所提供的法律意见;读者与本文/本网站发表人之间不构成律师客户委托关系。读者应就具体事实及实际情况,向所属法律管辖地区、州或国家执照律师寻求专业法律建议。本文内容依据其发表时最新信息所著,发表后文中所涉及法律条款或适用范围可能发生改变,请勿仅凭文中内容采取任何法律行动。

標記:

Comments


JLG伯盛仲合24小时客服微信.png

扫码添加微信客服,
即刻获取专属咨询!

​或微信搜索关注“纽约贾律师”公众号,
及时获取最新动态。

bottom of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