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美国绿卡持有人离境不能超过180天,才能确保其永久居留身份的有效性。若绿卡持有人未长期居住在美国,其需定期入境美国来维持绿卡的有效性。一旦持卡人长期没有返回美国,其将被视为放弃永久居留权,在入境时将会受到海关官员的严格审查。
根据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近期的入境执法标准,他们会针对离境逾6个月,不满1年的绿卡持有人给予警告,并在下次入境时继续追踪离境时长;对离境逾1年,且无再入境许可或SB-1签证的绿卡持有人,则将采取扣留绿卡,罚款,或要求签署I-407自愿放弃绿卡声明等措施。
被要求签署放弃绿卡声明时怎么办?
长期未返美的绿卡持有人,在入境时遇到海关官员要求签署I-407文件时,如非自愿放弃绿卡,可选择拒绝签字,这是美国司法机关赋予绿卡持有人的权利。在拒绝签字后,边境的移民官可以对当事人出具出庭通知(Notice to Appear),案件将会被转至移民法庭,当事人可以取得临时入境许可。
在移民法庭上,绿卡持有人可提供一系列文件,来证明自己有在美国长久居住的意愿,并与美国之间有紧密的联系。证明文件可包括年度报税记录、美国的常住地址(产权证明或租房记录)、美国信用卡及使用记录、美国驾照、在美国工作或者设立公司证明、子女在美国上学的证明等。在举证后,移民法官将裁定当事人绿卡是否继续有效。
为了避免上述复杂情况的发生,若绿卡持有人计划在美国境外停留一年以上,应该在离境前做好充足的准备。
离境美国前应做哪些准备?
临时绿卡持有人在离境美国前,需确认自己临时绿卡的有效期限,避免离境后因绿卡过期而对再次入境美国产生影响。美国临时绿卡的有效期为2年,如果绿卡持有人计划延续自己的永居身份,其需在临时绿卡过期前递交永久绿卡申请材料。
绿卡持有人在提交永久绿卡申请后,移民局会向申请人发送延期通知,临时绿卡的有效期会自动延长。若临时绿卡未自动延期,绿卡申请人可前往移民局,申请在其护照上盖I-551章,来延长其临时绿卡期限。
若绿卡持有人计划离开美国的时间将超过一年,最好在离境之前申请再入境许可(re-entry permit),通常再入境许可的有效期为两年。此外,正在进行永久居留身份调整的外籍人士,如有离境美国的打算,需在离境前提前申请回美证(advance parole),或在入境时持有有效的非移民签证,否则再次入境时将被拒绝。
什么是SB-1签证?
离境时长已超过一年,且在离境前未办理再入境许可,或入境许可已失效的绿卡持有人可选择申请SB-1签证。SB-1签证是一种特殊移民签证,在签证申请要求中明确指出,申请人(绿卡持有人)需证明其在美国境外超期滞留是非自身因素或不可控原因导致的。若SB-1签证申请获得批准,绿卡持有人即可入境美国。
每位绿卡持有人的情况都不相同,若离境美国超过一年,建议在入境美国前向专业移民律师就具体情况进行咨询,并由律师为您制定最佳的应对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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