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四川省成都崇州的一小区内,一名2岁女童被一条黑色罗威纳犬撕咬,致全身多处咬伤,右肾挫裂伤和右侧肋骨骨折。
这起恶犬伤人事件引起了多方的关注。事件发生后,多地都加强了对犬只的抓捕和管理,部分城市开始实行无差别抓狗;不论是宠物犬还是流浪狗,不系犬绳的狗都会被直接抓捕。
无差别抓捕也引发了更广泛的争议与讨论,不少人认为,想在城市中规范养犬行为,需要管理的不仅仅只是一条犬绳而已。其它国家在犬只管理上皆有较为成熟的体系,或许我们本质上也可以发展一套科学规范的制度法规,来提高犬主的责任意识,从而减少恶犬伤人的事件。本文中,我们通过分析美国在犬类管理上的法律制度,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加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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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犬类登记制度
当前在国内的大部分城市,养狗的门槛较低,可以随意购买犬只,也极少有相关部门督促主人去办理养犬许可证、为爱犬接种疫苗等。这次事件折射出的首要问题,是缺乏一套合理的登记制度,来完善养犬的规定。
在美国,主人在养犬前,需按照规定,在当地政府部门注册获得饲养许可。申请一年期的许可证的费用一般在10到20美金左右,如果在饲养过程中搬迁至其他州居住,主人或许需要根据各州的具体规定,重新办理许可证。如果犬只在没有登记的情况下被逮捕,主人可能会面临罚款。
犬类登记制度的建立,便于在伤人事故发生时,更快地锁定犬只的主人;同时,若爱犬不慎走丢,登记制度也能够帮助主人尽快找回,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遗弃和虐待的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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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犬主的责任意识
很少有主人愿意花时间和精力正确训练爱犬、进行行为纠正、或学习正确的饲养方法;在面对有一定攻击性的犬类时,这些训练也尤为重要。
美国各州的法律中几乎都规定,所有犬只必须被限制在合适的空间内饲养,不能散养。在有明确禁止宠物出入标识的场所,主人不得领狗随意出入。如果饲养了具备攻击性的犬只,犬主必须在房屋外明显处竖立标牌,提醒他人注意;出入公共场所时,主人必须时刻都要为狗戴上口套。一旦被发现不遵守规定,执法部门有权根据情节轻重,追究主人的相应责任。
如果主人能正确饲养和训练犬只、提高它们的责任意识、更好地处理爱犬和他人的关系,就能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加强伤害事故的处罚力度
此外,加强意外伤害事故的处罚力度,让主人为伤害事件负法律责任,或许更能起到警醒的作用。这能让更多养狗人,出门自觉配备狗绳,遵守各种规范,防止爱犬伤人。
根据美国《联邦动物保护法》,饲养犬闯祸,或者由于主人的疏忽致使他人受到伤害,犬主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及高昂的经济赔偿。此外,美国各州对于具体的“狗咬人”现象(Dog Bite Statute)均有不同的法规,但各地法规基本都会基于两种情况制定:
第一种情况:不对犬种做出区分(如是否是恶犬)。只要狗咬人,即使狗在以往从未对人表现出任何攻击性,主人也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第二种情况:对犬种做出区分(如恶犬与温顺犬分类)。如果咬人的犬种被定义为恶犬,那么主人则需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咬人的狗被定义为温顺犬,那么只有在受害人能够证明狗主人对狗疏忽管理的情况下,狗主人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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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家养宠物犬的数量逐渐增加,越来越多的人把宠物作为缓解情绪的重要出口。也正因此,我们更希望能看到人和狗能够和平相处。
宠物生活的权利很重要,而陌生人的安全也值得关注。建立完善的养犬制度,才能引导更多人依法养犬、文明养犬,有效遏制不文明的养犬行为,营造一个更加和谐的社会环境。
正如白岩松所说:“只要把人的问题解决了,狗还是可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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